晋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2月13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冬明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结合当前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修订《晋中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修改后的规则增加了对监察委员会和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进一步拓宽了备案审查范围;确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行分工合作、联合审查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的程序和标准。
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就落实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开展调研,2022年,我市11个县(区、市)人大常委会全部建立了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实现了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全覆盖。10月—11月,分别向市政府办、卫健委、水利局、能源局发送书面调研函件,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12月,“一委两院”就2022年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书面汇报。
三是提升备案审查能力。7月上旬举办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一府一委两院”、政府工作部门以及各县(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到审查进行了理论培训、案例剖析和实践指导,达到了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双提升的效果。9月底,法工委深入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卫健委督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22年,共收到备案审查文件13件,其中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4件,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件,县(区、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6件,主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应急保障资金、国有资产监督、农村消防等方面内容。
收到规范性文件后,法工委按照文件内容及时分送相关工委进行审查,同时开展自行审查与委托第三方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了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13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没有违反法定程序,没有超越法定权限,不存在与上位法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相抵触,不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内容,已备案归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