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四届〕15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2 09:5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 〔四届〕15号 《晋中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6月30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8月10日 终审:人大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