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3 10:2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四届〕第六号《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18年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23日起施行。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终审:人大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