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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0 10:0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届〕13号

 《晋中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经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3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7日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