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2017年10月30日至31日,在市委二楼报告厅召开,会期两天。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书面)
六、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农谷建设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社会保障四方面政策(教育扶贫、民政扶贫、健康扶贫和残疾人帮扶4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到户到村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
十三、审议《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草案)》
十四、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十五、人事及其他事项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