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纪萍辞去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9 09: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8年12月28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纪萍因年龄原因辞去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终审:人大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