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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5 18:2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4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世勤检察长所作的《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中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拓展晋中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