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21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正式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晋中市市长赵建平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中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冯建平关于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关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南世勤关于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7、选举及其他事项。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