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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


(2018年8月30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咬定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不放松,决战转型综改主战场、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市、建设能源革命先行区、打造创新创业新高地”的决策部署,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改善营商环境的热切期盼,推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如下决议:
   
     一、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面对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的艰巨任务和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稳定经济基本面,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才能为企业生存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广泛的就业和稳定的收入,从而积聚人气、稳定人心、坚定信心,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的必然要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生产要素的集聚效应才会充分发酵,优势企业的产业链条才能进一步拉长,进而形成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决定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打造经济新引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好的项目和企业才能源源不断落地生根,太原都市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等发展战略才会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经济发展的活力才会竞相迸发,汇聚成晋中振兴崛起的强大推动力。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实现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再战再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投身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二、以市委“三个三”工作思路和举措狠抓政策制度落实
    中央、省、市自上而下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已经十分明确,政策和制度也逐步完善,关键要打通政策和制度落实的 “最后一公里” 。当前,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审批事项窗口授权不到位,窗口只起“挂号”作用,办事效率低;政策要求和部门法规衔接不畅,承诺事项明放暗不放,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闭环,群众跑路投诉无门;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 “以罚代管”、“以征代管”、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和“红顶中介”的现象屡禁不止,以及投资项目审批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等。要以市委“三个三”工作思路和举措为抓手,对照“三个清单”任务要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打一场疏通“末梢梗阻”的攻坚战。要抓紧对现有制度开展全面清理,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修改。要进一步全面梳理和编制政府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审批事项下放标准清单等各项清单,全面实施清单管理。要使“无审批承诺制”、“超时默认、缺席默认”、“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容缺办理”、“信息共享、一网通办、结果互认”等政策要求一一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效”系列改革措施,本着包容审慎的原则,积极探索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分类服务、分类指导的新型监管模式,帮助市场主体成长壮大。要通过实化、细化各项具体措施,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全市营商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和提升。
 
     三、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聚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上,深入开展“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努力形成符合我市比较优势,支撑多元、布局合理、链条高端的现代产业结构。要建立各级政府联系市场主体的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信息对接,确保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和相关诉求能够及时有效传递到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作用,畅通营商环境举报渠道,建立全覆盖、多层面、人人参与的营商环境监督体系。要在现有政务督查督办平台的基础上,设立更高层级的营商环境问题处理机制,根据问题属性和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层面的由政府处理,属于部门层面的由部门处理,已经向部门反映过未得到解决的要由政府协调处理。要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保证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营商环境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完善政府考核评价机制,让市场主体评判,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评估,促进政府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增加其违纪违规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要以重实干重实绩为导向强化干部担当作为,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市委关于支持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合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精神,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团结进取、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的理念,不断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人翁意识,鼓励每个社会成员自觉承担起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和义务。要强化掌握实情、靠前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公职人员与企业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有为有畏,有交集无交易。要大力宣传企业家的创业事迹,大力弘扬晋商精神、企业家精神,努力让企业家成为受社会普遍尊重的群体,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要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开展对企业家培训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家素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信力建设,凡是政府承诺过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坚决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不折不扣予以兑现。要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特别是对无审批承诺制开展后出现的失信企业,要加大曝光力度,并要有相应的惩戒措施,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宣传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正面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新风新貌新气象、新人新事新成效来提振全市干部群众奋进新时代、干事谋发展的精气神,切实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为率先走出晋中特色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新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美丽新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