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议02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晋中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
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2017年6月28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乔金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晋中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情况及将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同意报告中的1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简称“PPP”)为准经营性项目,并批准将费用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预算和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