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21年立法计划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1 17:4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晋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对2021年立法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立法计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7次主任会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现将调整安排通知如下:将《晋中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条例》增列入本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特此公告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终审:人大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