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立法计划
(2020年12月14日经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12月25日经晋中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一、制定项目(3项)
1.《晋中市洪山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2.《晋中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3.《晋中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条例》
二、预备项目(5项)
1.《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2.《云竹湖保护条例》
3.《昌源河、介休汾河、左权清漳河、榆社漳河源4个国家湿地公园及试点保护条例》
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平遥推光漆器髹饰技艺传承保护条例》
5.《晋中市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