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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29日至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建平,副主任王纪萍、张耀明分别主持第一、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出席第一、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分别为34人、32人、31人,符合法定人数。副市长任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生态建设工作情况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生态建设上下联动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草案)》和《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草案)》和《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晋中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草案)》。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情况报告、议案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晋中市2018年上半年总预算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报告,审议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了面。会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情况报告、议案说明、审查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提请免职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对赵建平市长提请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对全市生态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和《晋中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批准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人事事项,任职人员领取了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冯建平指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市政府要进一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推进,不断加大荒山荒坡、农田林网、街道庭院、村庄四旁、干线通道的绿化力度。要创新生态建设模式,综合运用造林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形成生态建设合力。要强化法治思维,积极化解林牧矛盾。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要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要聚焦深度贫困,多措并举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和奔小康工作,巩固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关于计划、财政和审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三个三”工作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改进预算、决算工作。要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关于《晋中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全市各有关国家机关要按照办法要求,完善具体事项规定,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关于《晋中市城市街道管理条例(草案)》《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研究,继续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共识,进一步修改完善。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