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委会议>详细内容

常委会议

晋中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3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30日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建平、副主任陈水泉、副主任陈定堂分别主持第一、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副主任王纪萍、张耀明、荣贵及秘书长杨允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副市长黄海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列席会议。

 

        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出席第一、第二、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分别为33、32、34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2017年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点工程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暨晋中环保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和《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山西农谷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落实教育扶贫、民政扶贫、健康扶贫和残疾人帮扶四项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到户到村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职议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职议案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人事任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报告和决议、决定、议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一府两院”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草案;批准  2017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晋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草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任职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冯建平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位组成人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表率作用,努力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卓有成效的履职实践,为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冯建平强调,要持续强化环境保护工作;要努力推动财政资金合理使用;要密切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和山西农谷建设等重大改革和发展战略;要紧盯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加强监督,助推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

 

终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