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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7日至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建平、副主任王纪萍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定堂、赵春雷、张耀明、荣贵,秘书长杨允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戎劲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作的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郭磊石作的关于《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邵安智作的关于《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质监局局长乔迪作的关于《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吴利军作的关于《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戎劲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米立志作的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及关于对王成市长、闫绪安检察长提请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随后,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市政府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报告、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分组审议,对《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第一次进行了分组审议和联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冯建平向通过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任职人员面对国徽,右手举拳,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冯建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市政府在优化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均衡协调发展、提升高中教育普及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也要看到,对照“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和即将到来的高考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还有一定差距,建议市政府科学分析,认真总结,未雨绸缪做好2018年高考制度改革的准备和衔接工作,完善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校长职级制改革,努力解决学生在校时间和周边地市学生不一致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提升初中学校抓教学质量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在更高标准上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环境状况恶化,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看,我市的环境质量状况整体较差的状况还没有明显改变,产生环境污染的根源性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环境保护的压力前所未有。建议市政府坚定信心,铁腕治污,确保年初制定的一系列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完成今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是当前法检两院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从法院的报告看,市县两级法院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靠前服务,科学应对,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同时也要看到,案件数量增长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要通过案件的公正审判,引导全社会提升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进程。从检察院的报告看,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有力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希望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和侦查机关的沟通衔接,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冯建平指出,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和《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是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实体性的地方法规案。从审议情况看,质量是比较高的。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好舆论引导,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讨论的过程和成果向社会公众做多角度、多侧面的深度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共识,为下一步法规实施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同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吸收合理意见,进一步做好法规案的修改完善,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再次审议提供更加成熟的法规文本。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作的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史红波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登记立案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绪安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郭磊石作的关于《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邵安智作的关于《晋中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市质监局局长乔迪作的关于《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吴利军作的关于《晋中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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