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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0月30日至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建平、副主任陈水泉分别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定堂、王纪萍、赵春雷、张耀明及秘书长杨允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忠,副市长任忠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实出席第一、二次全体会议的分别为32人、34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势企业运行和转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人大代表转型项目集中视察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农谷建设情况报告、《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情况报告、晋中市本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草案),听取市人社局关于提请任免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对赵建平市长提请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以上情况报告、议案说明、审查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对《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联组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全市优势企业运行和转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山西农谷建设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晋中市本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关于修改《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表决通过人事事项,任职人员领取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冯建平指出,在优势企业运行和转型项目建设方面,市政府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以“转型项目建设年 决战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进工地、到一线、解难题”活动,对症下药,靶向施策,推动优势企业和转型项目快速发展、顺利推进。在山西农谷建设方面,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改革创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着力破解问题瓶颈,努力完成好引领全省乡村振兴的光荣使命。此外,市政府要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严守财政支出底线,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在民事执行工作方面,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管理监督,完善网络查控和数据对接,强化民事执行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尽快完成法规报批程序,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确保法规尽早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关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关于修改〈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请假制度〉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终审:人大